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影响吗?

一、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影响吗?
  
  没有任何影响;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冲突,国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基于此,国家立法惩戒那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当事人。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平等协商一致。只要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影响以后就业,只证明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
  
  1、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员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预告期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
  
  协助部门:用人部门
  
  (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劳动者随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拥有的权利,只要合法的解除对于自己就没有什么影响,因此,在离职的时候就要按照劳动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到任何的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坠物触犯了什么法?
      高空坠物触犯了什么法?由于现在住房压力增大,高层住宅建筑比较常见。那么很多人都会在高层住宅的阳台或窗台等地方摆放花盆杂物等物品,如果这些物......


·网络金融诈骗罪量刑依据是什么?
      网络金融诈骗罪因为其特殊的性质和犯罪形式,我国法律特别地将这条罪从诈骗罪中分出来单独设立。很多人就此认为网络金融诈骗罪与诈骗罪完全不同,甚至......


·新单位入职还未辞职有什么后果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们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获得一个更好的条件,所以当有人出了更好的条件时,我们选择跳槽也无可厚非,那么往往会出现一种情况,......


·是否需要员工签字了?
      是否需要员工签字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按第三十六......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1、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的处......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一、有哪些?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向保险机构购买商业保险,没有商业保险的个人也一定有社会保险,在您向保险机构或者中介机构缴纳保险金的同时......


·诉讼代理人可以有几个
      当事人最多可以请两名诉讼代理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案件的处理,可以委托一到两名代理人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需要明确的是,代理......


·在婚前的财产公证情形有哪些
      男女结婚的,可以选择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在婚前的财产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那么哪些财产是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呢?了解了......


·高空坠物安全措施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楼层越来越高,然而就特别的容易发生高空坠物,把人不小心打伤,对于业主就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那么高空坠物安全措施有哪些?对于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