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广东省劳动合同签署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的时候会与劳动者签定一份劳动合同,2018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呢?劳动合同范本必须包括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信息,合同中必须说明劳动方式,劳动工资数额以及结算的方式,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以及权利与义务。
  
  二、广东职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
  
  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关系建立之后,并不代表着职员与单位可以永久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不同的阶段解除劳动关系,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主体,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赔偿金的数额是不同的,任何在劳动期限届满时,职员提出解除请求的,此时职员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实收养能办理收养登记吗
      事实收养能办理收养登记吗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承认。他们不能报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一般收养关系只有办理了登记之后......


·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
      一、版权变更流程及费用分别都是什么?1、版权变更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


·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侦查案件的时候国家机关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通知嫌疑人到某个地点开始审讯工作,这个程序就是传唤,但是传唤往往都会出现嫌疑人不配合或者审讯机关出现......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如何判断?
      环境噪声检测标准如何判断?在现如今的城市里,各种噪音纷繁而来,有人为噪音比如汽车、亦有自然噪音例如闪电等等,尤其是一些居住于繁华城市的市中......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要承担连带债务吗?
      家喻户晓,公司法人是可以或许自力承当民事义务,公司法人行动代表着公司,是要承当一定的义务。但公司欠款不还法人必要承当甚么义务吗?本站的我们就为......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羁押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有哪些刑拘和拘役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


·行贿100万判几年?有何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收受贿赂方面的规定是相当严格,我们国家近些年对这方面的问题查的也是很严格的。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我们收了贿赂国家肯定是有相应的处罚的......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的过户流程?
      离婚房产证去掉名字的过户流程?接触婚姻关系往往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中很重要的一种就是房子的分配。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协商......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确定非婚生子女的身份?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3、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


·遗嘱分割顺序具体是怎么样的
      遗嘱分割顺序具体是怎么样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