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二、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包括哪些?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三、残疾赔偿金的法条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残疾赔偿金一般只存在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者是其他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事故中,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者是行为的过错方,以及应当承当事故责任的一方索赔残疾赔偿金,但是要注意的是,索赔残疾赔偿金之前,应当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无著作权?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无著作权?是有的;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


·济南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有哪些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在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中又包括五险一金,用人单位需要按比例支付一部分......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钢材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建筑钢材是很多建筑工程都会使......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
      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的弊端?1、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现实中,因为该项制度的束缚,无形中产生了大量抽逃资金以及由代......


·财产保全裁定案外人提起异议的审查
      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没有规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异......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
      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一、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买方起诉吗?1、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对于房子分割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而这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导致了离婚,那么名下的房子究竟该如何......


·遗赠扶养协议随时可以解除吗?
      遗赠扶养协议随时可以解除吗?一、遗赠扶养协议随时可以解除吗?不能随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刑拘37天之后的放人流程是什么
      刑拘37天之后的放人流程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时间一到了,公检法认为犯罪嫌疑人只是涉嫌而已,并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可以充分证明此事。那么就会由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
      一、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还会判刑吗?1、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