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机关决定拘留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拘留,是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依法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既包括犯罪嫌疑人已经实施了这两种行为, 也包括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实施这两种行为。
  拘留要遵循如下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 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 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 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 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 审、监视居住。(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 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 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 检察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审会改判罚金吗
      可能会改判。二审法院判决有多种可能,可能维持原判、可能发回重审,也可能做出改判。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


·股权转让意向书期限是?
      股权转让意向书期限是?一家大型的公司,大大小小的股东肯定有很多。我们都知道股东手里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决定着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也就是我们所说......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当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当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在家庭生活中,男方有出轨、找小三等行为时,是对女方一种巨大的精神伤害。由此导致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说明合同尚未解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在劳动合同中,还需要公司承担......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在如今经济大好之景下,土地很多人都会认为是最好的物品,土地的升值代表着金钱的多少,而对于土地转让,国家也因此出......


·作为代理商商标侵权怎么办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这种行为通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这也是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另外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代理商的这种......


·离婚协议书由女方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由女方抚养权吗?并不一定由女方抚养,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


·拘役过能迁入上海户口吗?
      拘役过能迁入上海户口吗?一、拘役过能迁入上海户口吗?肯定不可以的;按照上海市居转户的第五条(申办条件),要求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