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不分可以离婚的,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当中最重要的一个过程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但是有些人不分财产,只想要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当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种不分财产就离婚的情况比较少见,而且日后如果想要分割财产的话,还是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来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


·民法总则沉默才可以表示的规定有哪些?
      在与他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通过明示或者沉默的方式表示,但大多数情形下公民沉默并不能代表自己愿意与该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刚颁发......


·法人可以不买社保吗
      不可以,企业法人必须要办理社保。但是,如果法人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在其他地方买了社保,那就不需要在公司办理社保了。《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


·贪污罪共犯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贪污犯罪当中同样也是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此时就有必要区分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从犯以及胁从犯。根据他们在犯罪过程中起的作用不同,做出对应的处罚......


·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一、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
      法院将企业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可以吗?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对国有或者集体土地可以进行使用,而且现在社会的经济发展迅速,土地的使用......


·民事诉讼立案要求有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要求有什么?一、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


·离婚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在进行离婚诉讼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但当事人需要注意,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医保统筹的主要作用是什么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