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驾吹气和抽血差多少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

醉驾吹气和抽血差多少一般来说醉驾吹气会相对高一些。但是这要看酒后多长时间检测的,时间短的话,呼气式酒精检测比抽血检测含量高。过有一段时间后,酒精在胃部被全部吸收,血中乙醇含量较高。时间太长的话,酒精经过肝脏转化,血中乙醇含量逐步降低,直至完全没有。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如对第九十一条的修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检测醉驾的方式一般有两种吹气和血检,一般情况下都是当场吹气来检测,但如果当事人对吹气标准不服的,可以要求到医院进行血检,但是由于到医院过程中酒精的消耗,所以在抽血的数值上会稍微比较低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他人隐私罪怎么判刑
      公民的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不允许任何人侵犯。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些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甚至还有......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沁阳醉驾不会判刑的情形有哪些?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


·侵犯财产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


·自然人商标续展材料都有哪些
      自然人商标续展材料有哪些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有哪些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有哪些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是
      不享有留置权的合同是关于留置权的法律知识,有专门的文章介绍过一部分,您对留置权含义应该有了一定了解,您在维护自身权益使用留置权时要特别注意不......


·在我国财产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实财产侵权赔偿这在生活当中本来就是最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了,财产侵权的内容是非常的广泛的,在我国的民法总则当中规定的财产侵权赔偿一般都是......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7、18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


·缓刑时间到了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我国《刑法》第76条明确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因此,缓刑期满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内容执行。......


·法律条例上经济行贿多少数额判刑
      一,法律条例上经济行贿多少数额判刑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