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包括哪些?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二、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应由谁承担?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三、哪些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综上所述,由于离婚双方对财产及债务处理不好,发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不少。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双方一起承担,主要包括用于家庭生活的欠债,或者一方借款用于经营活动。共同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存续期的,从司法实践看,一般是先用家庭财产清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胎儿有准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是否胎儿有准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胎儿有准继承权,《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


·非婚生子女户口要办理吗
      非婚生子女户口要办理吗?非婚生子女的户口是必须要办理的,不给孩子上户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非婚生子女上户的流程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应该到户籍......


·单位终止合同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应该是所有的合同一旦确立以后,合同当中的各方合作者就不具备能够随意撤出的这种资格了,就算是在劳动关系当中职工自己要终止的也有一定的程序,而换......


·软件著作权查询登记怎么查?
      软件著作权查询登记怎么查?软件著作权查询登记怎么查?登录“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网//banquan/do/search.php”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上海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2018年上海市交强险赔偿限额计算方式:总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死亡伤残费用赔款医疗费用赔款财产损失赔款;各分项......


·处罚标准
      处罚标准1.认定醉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醉驾行为是否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认定其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一般发生劳务纠纷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进行仲裁,无疑在工作中签订
      一般发生劳务纠纷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进行仲裁,无疑在工作中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但是如果企业没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了劳......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法律都有哪些解释?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法律都有哪些解释?行政处罚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上的个人和单位进行相关的社会秩序和社会案件进行的处罚,由于这类案件不牵涉其......


·抵押物担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抵押物担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一、抵押物1、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2、可以......


·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是怎样的无骨折脱位颈髓损伤工伤待遇为工伤员工仍然有底薪,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


·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
      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一、商标怎样预防抢注,有什么方法?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