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了是自动续签吗?

一、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了是自动续签吗?
  
  一般不会,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但是实践中需要认定“自动续签”是否等于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存在书面合同
  
  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荐使用纸质的劳动合同。
  
  2、存在签订行为
  
  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方要签字盖章而电子形式的合同中,表示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行为也是签订。
  
  3、存在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一项。其他比较重要的还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
  
  如果,公司所采取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
  
  这一做法使得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单独的书面版本,没有单独签订的行为,其劳动合同期限也缺乏明确的约定。不符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应当视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所谓“没有异议,自动续签”的条款,是采取了合同中默示的效力。
  
  即使用一种不作为,表明合同方的态度。这种做法不适合使用在劳动合同中。一般的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觉得满意,可以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不断履行下去。但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约定。劳动关系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报酬。劳动者需要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提高,获得更好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如果仅仅凭借某一次合同签订,劳动者就放弃了未来数十年通过劳动合同将改善后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的权利,这不是劳动合同法要求书面订立的初衷。
  
  再次,认可自动续签的做法,可能对劳动合同法体系带来重大漏洞。
  
  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自动延长条款,如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果劳动者没有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如果认可自动续签的默示效力,就不能否认自动变更的默认效力。认可了这种自动变更条款,那《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将彻底丧失意义。
  
  所以,综合来看,虽然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主动续签,但是自动续约的条款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而且一般到了期限之后只要双方协商好就可以另起劳动合同进行签订,但对于自动续签一般用人单位都不会进行采用,对于自己的权益很难受到保障,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签协议时候的录音是否可以
      可以,是合法的证据,没有侵权。在司法实践中,欲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有效证据,一般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


·不执行离婚协议书应该怎么办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求离婚夫妻必须要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协议才行。但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可能出现一方不执行离婚协......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对于征地所征收的实际上是人们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进行征地往往是为了大......


·河南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很多东西或者事实无法确定的时候,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结果。电子数据也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河南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案例还是比较多的,电子数......


·什么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作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各司其职,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果由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从而引起严重的后果的,那么相关的负......


·无偿使用合同法律性质是什么?
      无偿使用民法典律性质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
      高利贷借条是合法的吗?高利贷借条是不是合法的虽然高利贷不被法律所认可,但生活中当事人借高利贷的程序跟一般的借款程序是差不多的,都需要写借条。......


·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律......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行政处罚立案依据和调查取证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对行政处罚中的立案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很多人对于是否立案及立案标准......


·一、贵阳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贵阳醉驾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