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
计算公式是:C = Ct ×C1×(Ih+ Ia,i)(I(1)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总额,是指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综上可知,在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中,首先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划分依据来判断受害者的伤残等级,不同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指数,同时从公式中可看出,赔偿金额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人均收入有关,所以各个省市的标准也不同,具体的操作可咨询当地专业律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认定方法是什么?
现在很多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都用信用卡进行消费,对于持卡人来说,使用信用卡就应该及时还款。如果恶意透支信用卡,经过银行多次催收不还的,可能会触......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一、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可以一起变更,但是必须经过股东会议决议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可......
·什么是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什么是抵押权的担保范围一、什么是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产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厂里克扣工人工资怎么办
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会寻求救济。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
·公司法人诈骗监事有责任吗
公司法人诈骗监事有责任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人诈骗监事有责任吗监事有没有责任,要看监事是否参与。如果没有参与,则没有刑事......
·股权买卖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吗?
股权买卖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吗?股权买卖不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精神病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
·如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因为一些原因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的,就属于诉讼离婚。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这都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因此也就不清楚到底应该如......
·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
代履行行政强制执行怎样办理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