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姻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婚姻索取财物或者欺骗对方结婚等不道德行为。如果构成诈骗罪,量刑的因素很多,自首、犯罪情节、诈骗金额、返还犯罪所得、立功等。所以单单根据你说的诈骗3万,不能肯定回答具体刑期。情节轻的判缓刑,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三、诈骗罪量刑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从《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来看,并不存在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但如果实践中有人利用婚姻实施诈骗行为,非法取得财物达到一定金额的,那么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因为也是构成了犯罪,那么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具体的诈骗情况,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的内容是什么?如今我国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不少退休老人都会选择每年出去旅游一两次。很多老年人是跟团旅游的,由于老......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公司法人的改动?注册的公司在建立后,由于公司内部原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替换发生的改动。公司法人如果改动就要去国家工商单位处理各种变更手续。......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一、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区别是什么?1、借条欠条收条领条的法律性质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收......


·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
      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关于收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


·不可以
      不可以,需要由交管部门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


·建筑施工合同的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的范本包括哪些内容?生活中我们常常看见因合同纠纷而告上法庭的,避免出错我们制定建筑施工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是很常见......


·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办房产证吗,法律怎样规定的?
      没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办房产证吗,法律怎样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一户家庭对相关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的一个有力的证据,而且在很多的其他证件的办理的时候......


·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一、交通运管执法驾驶员造成伤害怎么处理?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来解决,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单......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
      一、离婚需要付孩子多少钱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以离婚当时的月工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如果奖金在工资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奖金又不固......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向哪级法院递交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向哪级法院递交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