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法院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

法院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诉讼时效的认定关系到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的条件来对诉讼时效进行处理,如果在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获得诉讼时效来进行诉讼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怎么办
      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不去怎么办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就应该处理赔偿了。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失......


·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条款的处罚是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扣分、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那醉驾撞人后怎么解决呢?有两种处罚方式,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收购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1.1说明收购项目......


·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
      纳税是企业的正常行为,税务部门定期会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核,发现有问题的,可能对企业做出处罚,当然,企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在有必要......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
      在我国分公司法人章怎么办理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些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因为经营得当,可能会不断的开设分公司。尽管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但是......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我国有着土地共有化的机制,如果想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者,就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金钱来交换......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


·在我国批捕一般是怎么通知的?
      一、在我国批捕一般是怎么通知的?由公安局的办案机关通知。1、检察院批捕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决......


·汇编作品就是演绎作品吗?
      汇编作品就是演绎作品吗?汇编作品不是演绎作品。1、汇编作品是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