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进口信用证押汇流程是什么?

进口信用证押汇流程是什么?1、受理:受益对象要求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银行客户,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经营状况正常;对于已经获得银行进口押汇额度的押汇申请人,在可使用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以内,最迟不得晚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之前三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叙做进口押汇;对于在银行没有进口押汇授信额度的押汇申请人,或者拟押汇金额超过其可使用的进口押汇授信额度的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在向银行申请办理进口开证业务的同时,向银行申请叙做进口押汇。2、审查:银行授信部门收到客户递交的《进口押汇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后,按照短期贷款调查要求,对申请人资信、财务、经营及该笔进口商品市场销路、销售落实情况,包括回款周期、押汇担保措施等进行调查,核定押汇方案,落实相应担保措施,交银行审批部门进行单笔审批或确定是否给予授信限额的审批。3、核定押汇方案:押汇本金数额应为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到单时需要对外支付的金额扣除开证申请人已缴存的保证金差额;押汇期限应根据开证申请人申请、贸易循环实际需要酌定。申请的押汇期限指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9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且不得展期。4、签约:银行审批部门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押汇协议。单笔叙做时,签订进口押汇协议及对应保证合同;额度叙做时,签订进口押汇额度协议及对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5、发放:银行授信部门将押汇凭证、押汇协议送国际结算部门.国际结算部门发放押汇款并同时直接对外支付。二、进口信用证押汇的特点是什么?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180天。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4、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5、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综上所述,在进出口贸易中,企业会用到信用证,如果有短期融资需求,可以到银行办理押汇。手续分为几个步骤,先准备材料去银行审理,受理后,银行信贷部门会其信用证、贸易背景及企业信用进行调查,然后决定一个放款额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一......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
      如果追加被告诉讼时效中断吗?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方面在我国大小城市里,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钢结构工程的建筑物,由于钢结构本身比石头或其它材料轻便,安装起来既方便又......


·一、手机盗刷属于盗窃案吗?
      一、手机盗刷属于盗窃案吗?手机盗刷属于盗窃案,如果盗刷支付宝数额巨大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


·员工还在试用期需要买社保吗?
      试用期需要买社保吗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


·行为人闯黄灯违章吗
      行为人闯黄灯违章吗众所周知,要是闯红灯的话肯定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要是行为人闯的是黄灯呢?此时闯黄灯违章吗?这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了。针......


·授予专利权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法院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


·简单电气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
      简单电气工程承包合同是什么甲方:乙方: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软件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如今是互联网时代,一些电脑专业的人会开发些软件,然后通过找代理商的方式销售软件,获取回报。在双方洽谈好相关代理......


·高空坠物是否要共同补偿?
      高空坠物是否要共同补偿?在现在的城市里,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我们每天行走在大街上,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天上掉下来的是馅饼还是什么其他东西,有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