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什么?

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什么?犯罪故意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认识因素,二是意志因素,现分述如下:1、认识因素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由此可见,认识因素是事实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统一。2、意志因素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由此可见,意志因素是心理性意志与违法性意志的统一。二、类型根据中国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知的,无论是明知其必然发生还是明知其可能发生,并对这种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可构成直接故意。在中国刑法关于犯罪故意的概念中,虽然规定犯罪故意是对于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主观的心理态度,但危害社会结果并非是所有犯罪的构成要素。因此,犯罪故意同样也是对于危害行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在这个意义上,直接故意具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对危害结果的直接故意,即结果故意。在结果犯的情况下,一定的危害结果是犯罪构成的要素,行为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的前提下,希望其发生,就是这种结果故意的心理内容。二是对危害行为的直接故意,即行为故意。在行为犯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不以一定的结果作为犯罪构成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要明知危害社会的行为而有意实施就构成直接故意。2、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不包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放任是以行为人认识到危害结果具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种或然性为前提的,如果行为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又决意实施的,则根本不存在放任的可能,其主观意志只能是属于希望结果的发生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从容的态度。正因为如此,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是认定间接故意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发生危害结果,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当犯罪嫌疑人做出违法行为后都会给社会大众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如果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原因或者是客观的原因没有实施完成犯罪行为也是属于犯罪未遂的范畴,那么司法机关在对犯罪未遂行为进行处罚时也是会从轻或者是酌情减轻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1、中介风险
      1、中介风险有些不法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圈套,坑害消费者。二手房中介机构设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一是中介商不让购房者与房主见面,从中赚取......


·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
      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一、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吗?土地使用证更名要钱。(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不能抵押贷款的房是什么房
      不能抵押贷款的房是什么房?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


·一、交通事故摩托车对方无证需要报警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摩托车对方无证需要报警处理吗?交通事故中发现对方没有驾驶证的原则上需要报警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


·发明专利能有两个专利权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申请专利时对申请人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人数会对申请费用产生影响。所以看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要是人数有很多也可以选择公司申请的方......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个建筑工程从投标到竣工需要很长的时间。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建立了一系列的工程保证合同,并......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费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城市想要得到更好地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建设好公共交通设施,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但是其中有一个问题不可忽视就是一旦征......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生产假药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辨析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辨析1、劳动关系的辨析在现实劳务分包中,由于劳务分包的非单纯性,劳务受包人和劳务人员往往受分包人一定程度上的管理和监督,......


·父母是否可以出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有时候父母买房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子女名下,若此时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那父母是以监护人的身份来帮子女购房的。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