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是什么?

非职务发明判定标准是什么?我国《专利法》把发明创造分为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两类。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个人所有。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1)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2)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 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4)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原材料、设备、零部件、资金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除上述情况以外作出的发明创造都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二、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①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设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给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因为其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的研究和设计,但是受单位的指派去参加研究和设计。这种情况下,单位往往期盼其取得发明创造成果,而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研究、设计时间,学习、考察、进修机会和参加学术讨论、技术交流的方便等等;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这是因为发明创造作为信息技术,其载体是多样化的,其中包括参加研究、设计的人。人的大脑作为载体储存了在职期间的信息,退职、退休、调动工作时间不长这种信息仍起作用,所以完成当时已经开始甚至接近完成的研究、设计,应当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单位的资源进行了发明创造, 如果没有利用则不属于职务发明,其专利权仍然由本人获得,但如果属于职务发明的,则其专利权为单位,具体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关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他项权证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土地对于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土地,它存在着很多的权利,这些权利都需要进行......


·网络盗窃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改革,如今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经济网络方便、快捷的多,但是也容易发生网络盗窃。不过,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网络盗窃司法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什么?被代位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完全适用被代位人时的继承规则,所以代位继承人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


·一、郑州买二套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郑州买二套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第二套房: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夫妻双......


·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抗辩权人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对于抗辩权来说,相信很多人都是不陌生的,它在合同履行的时候,是十分常见的,我们在行使抗辩权的时候,是有一定......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办法是怎样的中国没有事实婚姻,是同居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最高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吗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吗?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判决可以上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还清信用卡么?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还清信用卡么?没有银行规定在贷款之前必须还清信用卡的欠款,但是有些银行在计算审批额度的时候,会把信用卡欠款做为负债计算,这......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申请量开始呈现较快速度增长,涉及专利事项的行政失误概率也随之增加。......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