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手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一、手写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但按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准予离婚,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不存在无效的问题。但通俗讲,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反悔的。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是有时间和情形限制的。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约定,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二、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吗1、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2、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一般是针对于夫妻在离婚时所涉及到财产的问题,离婚协议不会区分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表达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愿,就不会引起各种纠纷,所以,财产的分割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有和平分手型,也有对簿公堂型。和平分手型即是法律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中的一种: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协议双方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


·鉴定意见实物证据有什么区别
      鉴定意见实物证据有什么区别鉴定意见实物证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服务的对象是相同的。两者都是诉讼证据的一种。但是鉴定意见对于实物证据来说......


·股权转让溢价部分如何交税
      一,如何对股权转让溢价部分支付税款?股份转让溢价部分按转让价格减去股票购买原价减去购买期间发生的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乘以个人所得税的20%缴纳税款......


·盗墓犯罪的判罚是什么?
      盗墓犯罪的判罚是什么?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


·行政拘留案底能否消除?
      您都知道如果触犯了刑法,那么就可能会被判入狱,相关的犯罪记录和案底是不能被消除的;但是如果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一般就会接受治安处罚,可能由......


·开无房证明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
      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


·公司法中分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现阶段经济不断发展,国家鼓励创业,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不断壮大,延伸到很多分公司的产生。很多相关人不了解公司法中分公司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赔偿会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赔偿会怎么赔?可以由保险赔偿,超出部分,有你承担。如果对方走诉讼程序,诉讼费也需要己方来承担。二、发生交通事故,走......


·商业车险费改内容有什么改变
      商业车险费改内容有什么改变商业车险费改内容的变化有哪些?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


·男孩给前妻抚养可好,小孩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该给谁?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甚至有些答地方的离婚率高于结婚率。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是协商不出结......


·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