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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变动何时公示?

注册资本变动何时公示?在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后立即公示,公示注册资本变动、公司销户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公示。注册资本变动的具体程序为:(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 变更登记。二、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所需要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三、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我国公司法上明确规定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可以对成立时认定的注册资本进行调整,一般涉及到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但相关情况都需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程序来进行,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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