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是以法律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建筑工程挂靠管理的相关程序和制度,有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也使得工程挂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程挂靠相关规定是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也是施工者的权益保障,我们整理一份工程挂靠的管理办法,关于各种情况都想相关的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建筑工程挂靠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公司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力,大力拓展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努力完成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合作单位(人)(简称乙方)的资格资质审查及确认
  
  (一)、合作单位的资格条件
  
  1、在授权全国、全省范围内登记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2、可由本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
  
  3、合作单位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实力。
  
  (二)、合作个人的资格条件。(若未达到以下条件,项目经理由本公司派遣,费用由合作方支付。)
  
  1、在建筑施工行业从事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可由本公司(简称甲方)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推荐人。
  
  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并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4、具有一定的与合作项目所要求的经济实力和施工管理能力。
  
  5、对合作工程具备压倒性信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或技术优势者。
  
  (三)、资格认定
  
  在合作单位(人)提出申请之后,公司主管工程的副总组织相关
  
  部门对所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1、若合作单位(人)不符合合作条件予以取消合作资格。
  
  2、若合作单位(人)符合合作条件则予以合作,并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3、合作前应对合作单位(人)以往的行业口碑做一个详细调查,如有严重劣迹的则取消合作资格。
  
  三、招投标、合同签定及费用管理
  
  根据合作单位(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或总工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与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的接触、洽谈后,书面上报公司分管副总,待分管副总审批后,由公司指定部门正式与业主签定“施工合同”。
  
  (一)、招投标工作由合作单位(人)和公司指定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司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
  
  (二)、公司与业主签定合同后七日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参照本管理办法负责与合作单位(人)签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一式三份);严禁将工程再进行转让、分包。
  
  经营管理部根据公司规定将合同原件一份上交公司行政副总(行政部)存档、一份留工程管理部存档,一份留合作单位(人),其他部门备留复印件。
  
  (三)、合作单位(人)(挂靠方)必须向公司缴纳合同总价款的 1%-~3%的管理费,如果合作单位(人)在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没有给公司在声誉、工程质量、安全、工人工资方面造成影响的,公司可酌情给予管理费 0.1%~0.2% 作为合作奖励。
  
  (四)、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个人全额包干缴纳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税和费,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相关税、费的缴纳规定。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及时照章纳税,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用于补缴税、费,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按照建设方(业主)的规定,可采取通过公司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给公司。合作单位(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停工、返工和拖欠人工工资以及拖欠材料款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民事诉讼、刑事责任,概由合作单位(人)负责。否则,公司有权扣留乙方建设资金用于解决和处理上述问题,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负面影响,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建设方(业主)所拨付的建设资金必须通过甲方财务,手续完善后方可支取。
  
  (六)、本工程所有招投标文件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发改委备案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竣工备案书原件以及施工各类签证原件等文体和电子文档资料、图片文档,全部交由公司存档备查。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二)、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三)、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抓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及安全设施、设备等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消防保卫工作。
  
  (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从“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着手,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六)、按建业公司的范本落实“二图五牌”,划分工作、生活区域,做好“二报”以及各种警示牌、指示牌、宣传牌等工作和消防工作。
  
  (七)、实施临时水电设施专人管理制度,执行统一工人着装、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
  
  (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建设、监理、设计、总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三)、根据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四)、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五)、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后的相关质量。
  
  (七)、坚持例行的质量检查,按程序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做到资料手续健全。
  
  (八)、做好竣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竣工验收一次通过。
  
  六、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根据公司与业主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二)、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四)、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
  
  七、技术资料及档案信息化管理
  
  合作单位(人)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公司留底存档。
  
  八、施工队伍及工人工资管理
  
  (一)、合作单位(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公司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三)、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四)、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
  
  (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公司将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九、保修及维修管理
  
  (一)、保修期以国家规定和《合同》有关条款为准,并按竣工结算后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结清,不计利息。
  
  (二)、合作单位(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属正常原因造成),保修期外维修,公司和合作单位协商确认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收取建设单位维修成本。
  
  (三)、若合作单位(人)在保修期内不按业主要求进行维修,业主举报至公司,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维修。同时公司将按维修实际费用加倍扣罚合作单位(人)的保修金。
  
  十、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挂靠管理依靠的就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详细的管理办法才能使工程挂靠管理有序的开展,工程才能顺利施工,施工者才能得到相应的权益保障,关于管理办法的施行是工程进行中首要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工程施工的法律保障,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仍不付工资怎么办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如果劳动仲裁后工资仍然没有......


·持有、使用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最终解释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一些商家在打广告的时候有时会出现这样的一句话,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属。这时不少......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不同的工程合同有不同的付款条件,其中工程合同分为好几个类别,分别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费率折扣合同和成本加酬薪......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雇女职工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


·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到孩子多大
      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到孩子多大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


·居住证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居住证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到期都是可以续期的。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


·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
      许多小型企业亟需基金,但是它们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又比较难,这时就需要担保机构来帮助它们了。担保机构可以以比较低的成本选择客户,再推荐给银行。......


·金融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平常生活里,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无所不有。比如,电话诈骗,网络诈骗,商家诈骗,还有一种诈骗数额较大的金融诈骗。金融诈骗的罪名与普通的诈骗不一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