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侵害名誉权的报案可以吗?

侵害名誉权的报案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涉及相关法律条文如下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1、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2、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3、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4、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报复证人的;5、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行为人有偷窥、偷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第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捏造并且散布虚构的事实,该事实达到足以贬损他人人格以及破坏他人名誉的程度了的,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如果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又或者故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来损害他人的名誉的,造成了一定影响的,依照规定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行为人果是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侵犯的,那就构成了诽谤罪,但是如果是过失的话就不构成该罪。二、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我国的每一位公民都是依法享有名誉权的,那么名誉权也是不得随意被侵犯和败坏的,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后,当事人也是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如果因为侵犯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侵权人也是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


·民法典自书遗嘱录像需要注意什么?
      民法典自书遗嘱录像需要注意什么?一、民法典自书遗嘱录像需要注意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
      如何理解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成立之后,有的法人为了能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会进行企业改制重组。在企业改制重组之前,企业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


·上诉期间能转移财产吗
      如果没有进行财产保全,被告的财产在没有查封冻结的情况下是可以转移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


·常说的社保的基数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和绝大多数人有关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社会保险的缴纳需要一个合理的基数作为标准,但是有的不了解的人会问社保的基数什么意思,社......


·物业合同到期后要注意什么
      买房基本都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我们都知道,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物业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做,很多人都不重视,也都没有注意物业合同的内......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
      刑事自诉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


·股东名册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关系?
      股东名册和股权变更有什么关系?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此内容者不能称为股东名册。其法......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
      现在很多人都用微信,微信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不少的方便。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利用微信诈骗钱财的注意,也已经有很多受害者在微信上被骗了钱。由......


·团伙集资诈骗刑期多久?
      团伙集资诈骗的弊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日益显露出来,还有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各个方面开始受到诈骗,对于诈骗罪这一方面,国家刑法有明确的规......


·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措施有哪些?
      公共图书馆运行管理措施有哪些?第二十三条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第二十四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