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后提出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二、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重婚的情形。“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家庭暴力的情形。“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法定的过错情形,那么按照《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就是可以要求其作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过错情形一定要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的,否则的话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也不会得到支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职工因公受伤处于治疗期时却面临劳动合同即将解除的问题,这无疑是雪上加霜的,那么在法律上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让我们从劳动合同法,企业......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作......


·判十个月实际坐多久
      判刑10个月不会有减刑的机会,应当服刑10个月。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如果是判决前被逮捕羁押的,判刑10个月判决生效后剩余的刑期就不多了。到监狱后在入监......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该法院管辖此案件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就可以说成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义。而提出管辖......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选择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的有些购买程序与......


·婚姻无效事由消失后怎么办?
      有时候,尽管夫妻双方通过结婚登记建立了婚姻关系,但是这种婚姻是无效的,比如一方因为胁迫、欺诈而被迫结婚的。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中,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必须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和待遇,非婚生子女出生后其父母对其有抚养责任,如果孩子是跟随母亲一方生活......


·破产财产有哪些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


·住房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发放
      从提出申请开始计算,到成功放款,时间应该在20-30天时间。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后,信用部门还要对你的信用等级进行评级,这个时间约一周;然后公积金管......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什么?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最后日期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消失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很多,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回避?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回避?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专家回避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