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
  
  ①计时工资;
  
  ②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③奖金;
  
  ④津贴和补贴;
  
  ⑤加班加点工资;
  
  ⑥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目前,可以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第一,经济补偿应当分段计算;第二,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第三,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
  
  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②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③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在劳动法条内容当中包括了工资以及劳动时间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劳动者的工资内容,应当包括合法工资以及津贴补助等多方面。同样的,在劳动时间上也应当遵循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合法的休息日以及请假方面做出要求。除此之外,法条内容还包括工伤等劳动者维权的内容与渠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是否支持?
      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是否支持?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受伤者可以提取民事赔偿,法院受理后会判决赔偿的。肇事者在押期间,由肇事......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此时就会成为单位内部的一员,也就是会隶属于用人单位。此时不管员工在工作上有什么事情都应该严格按照单位的......


·离婚房户过户的流程规定是什么?
      离婚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离婚频繁发生放在我们的身边,而在离婚如今需要走法律程序,主要来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抚养......


·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只不过这个工资肯定是要比转正之后的工资水平......


·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借款甚至是发生了欠款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欠款纠纷,追讨欠款。具体来说,债权人怎样才能通过诉讼追讨欠款呢?我们知......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追责是怎样的?为了保证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问题有严格的要求,并且国家还设置了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工程实......


·家属对病患构成遗弃罪的后果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医疗制度改革的不稳定期,经常出现家属故意将患者遗弃在医院内的情况,而且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的患者,这种做法是极为不道德的。因此,对于......


·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发现司机酒驾的话,那么酒驾和醉
      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如果发现司机酒驾的话,那么酒驾和醉驾是有着两种不同的处罚标准的。虽然说在生活当中,如果司机酒驾的话,可能在酒驾的过......


·销售假药致人死亡会判多少年?
      一、销售假药致人死亡会被怎样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