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工作在私立学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作在私立学校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二、随时辞职的条件(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这里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与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1款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可大致对应,劳动保护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主要指生产资料条件,还可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之外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其中,法定应当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应当符合劳动基准,约定应当提供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可高于但不得低于劳动基准。“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是指低于约定要求提供,不是指低于劳动基准提供;如果劳动合同只作概括约定而未作具体约定,是指低于劳动基准提供,即提供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不符合劳动法的强行性规范。(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与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对应。即判断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劳动报酬构成单元(如基本工资、奖金等)和数额,以及支付时间和规则为依据。未及时支付,是指未在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全部或部分劳动报酬;未足额支付,是指支付的劳动报酬数额少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数额。实践中,及时不一定足额(对于差额部分则属于不及时),足额不一定及时,故未及时与未足额往往并存。通常所说的工资拖欠,就是指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法》第72、7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的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现行立法规定,在各种基本社会保险项目中,工伤、生育保险费和合同制农民工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养老、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规定比例分担。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法律上对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的相关情况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符合随时辞职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来立即辞职,并且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学校违法的还需要赔偿经济赔偿金。但一般情况下为了不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在一个家庭中,房产是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资产,当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提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当然包括房产。对于拿到房子的......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什么?
      一、安全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力有什么?安全监护人应监护被监护人在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并监督被监护人在工作过程中不发生违章操作行为,监护人应对指......


·无过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无过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一、什么是无过责任险?无过责任险全称无过失责任险,是三者险的附加险,投保人要想加保该项保险,必须先投保三者险。......


·劳动合同鉴章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当中的条款可以由公司拟定,但是需要员工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且确认合同条款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签字最后盖章,劳动合同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


·地方检察院批捕后上诉吗
      一,地方检察院批捕后上诉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提起公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


·注册版权多少钱 版权登记多少钱?
      注册版权多少钱版权登记多少钱?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一般归属于民事主体所有,但是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虽然一般情形下使用权不会受到侵害,但是在极少数的情形之下,国家为了某种利益的需......


·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毒品成为现代社会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一个毒瘤之一,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经受不了诱惑,在别人的教唆下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