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诈骗还是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还是招摇撞骗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5)犯罪目的的不同。二、招摇撞骗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诈骗与招摇撞骗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认定,对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姆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一般情况下,保姆和雇主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保姆猝死的情况一般是不属于工伤的。如果保姆是由于工作导致的猝死,可以根据实际......


·承诺的撤回权是什么意思?
      承诺的撤回权是什么意思?承诺的撤回权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权利,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发生阻止承诺生效的效力,撤......


·杀人20年后去自首判什么刑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


·一、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是什么?房屋产权变更产权人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


·不批捕的异议需要向谁提出?
      一、不批捕的异议需要向谁提出?可提请复议、复核。刑诉法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格式是怎样的清算报告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1)注销企业概况。深圳市(企业名称......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
      一、工伤认定受年龄限制吗?工伤认定是不受年龄限制的。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承担责任1、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以下称“A”)应承担无限责任,故如破产,A是需要用个人财产来承担责......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自签字生效开始,日后就必定会有终止的时候。当然,一般情况下需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才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究竟法定终止劳动合同......


·拒绝履行司法协助的情形会有什么问题?
      司法协助是指的是两国之间对司法活动给予相应的协助帮助,当然,司法部门想要执行顺利,必然是离不开全社会公民共同努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难免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怎么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