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店面租出后违约金怎么认定?

一、店面租出后违约金怎么认定?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条款来处理,特别是对于存在违约的情况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具体的违约金情况由于无法进行认定,只能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法律规定的上限范围内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幌子去买房,实际上却还有夫妻的情意,这样看似双赢但是这实际情况不为您所知,所以我......


·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其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


·网贷还了可以贷款吗,网贷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网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非常流行的一种贷款方式,特别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但是很多年轻人在通过网贷之后,总是担心会对自己的信誉产生影响,害怕网贷即使......


·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
      一,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1,明确对方的伤情,对方是轻微伤还是轻伤;2,如果你轻伤,对方轻微伤,一是调解,对方承担你医疗费/误工费/陪床护理费等,鉴于你......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钱的流程有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钱的流程有什么?理赔流程大致可分为: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
      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婚吗?未与第三者打结婚证能定重,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重婚罪并没有要求一定和对方领了结婚证,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
      哺乳假到另一个公司也有吗?理论上是应该有哺乳假的,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示人们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中国是一个车辆很多的国家,不过真正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却不多......


·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
      一、女工怀孕减少工作量工资报酬不减吗?不减,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控告状
      控告人:张××(被害人之母),女,××年×月出生,×族。××省××市人,职员,住×市×街×号。被控告人:李××,男,××年×月×日出生,......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