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哪些必要条件?
一、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需要哪些必要条件?
其一,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对被征收人房屋给予补偿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均是依据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是房屋征收决定的一部分,因此,有生效的房屋征收决定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其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能由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事项与房屋征收部门存在不同意见;或者因被征收房屋产权人不明确(如产权人下落不明;被征收房屋产权存在争议,正在诉讼中;有人主张权利,但无产权关系证明等),补偿对象无法确定、协商活动无法进行等原因,致使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
其三,在保障了被征收人补偿安置选择权的情况下,依法应该给予补偿各项目之金额(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七条)、保障住房(国务院590号令第十八条)、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以及提供的周转用房(国务院590号令第二十二条)已经确定并到位。
二、相关规定
《征收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根据上述条文,结合《征收条例》第25条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
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前提条件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
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主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
·股权质押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股权质押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一、股权质押的登记办法1、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
·私募基金代销机构是什么?
私募基金代销机构是什么?一、私募基金代销基金代销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投资业务,全称为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该业务是指金融机构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
·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规定有哪些
一,注册资本非货币出资规定有哪些根据原《公司法》(2005年修订版)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一、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
工伤不认定之后应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特别自首在适用对象与成立条件方面都是与一般自首不同的,尤其是在成立条件上。那按照法律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本......
·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一、离婚了还可以争夺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