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二、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平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犯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 以上的。
  
  (2)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3、本合同到期续约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租客在房屋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要提前退租的话,这也是违约的表现,个人认为店面租赁合同中不约定违约金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关键是当初租赁店面时所支付的租金就不可能有法律统一进行规定,所以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更是因情况而异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撤销婚姻和离婚一样吗,解除婚姻关系有哪几种方式?
      每个都希望能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但现实往往会遇到不如人愿的情况,遇到不幸的婚姻时,多数人都会想到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关系,去寻求新的幸福,那......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结婚的话事需要有一些证件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想要结婚的话事需要有一些证件的?比如说户口本,还有双方当事人的一些身份证件等基本的信息其次就是还需要具备一些实质的......


·外国产权商标已经在中国被抢注是合法的吗?
      外国产权商标已经在中国被抢注是合法的吗?外国产权商标已经在中国被抢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不合法的。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
      员工辞职很很常见的情况,但此时并不是说向单位说了辞职之后,就能马上走人的。还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提交辞职材料。那究竟员工辞......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
      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一)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心存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心存侥幸,喝酒后开车。被交警查到后,经过测试构成醉驾标准的,交警会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应该如何认定受贿罪
      现在有些人,是不拿钱不办事。如果不送钱的话,有的人甚至会存心刁难。其实这些人的行为有的可能就已经构成受贿罪了。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认......


·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公司只有在经营不下去要破产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清算。而清算主要也就是对公司的财产、债务等情况作出清查,这是破产......


·一、关于个人财产分配的声明是否有效?
      一、关于个人财产分配的声明是否有效?关于个人财产分配的声明一般都是有效的,出现离婚危机时,财产分割就变得非常重要,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并没有固定格......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权等物权设立之后,具体的限制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


·看守所换押是什么意思?
      看守所换押是什么意思?一、看守所换押是什么意思?人犯换押是指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