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店面违约金最高赔付多少?

一、店面违约金最高赔付多少?
  
  法律没有规定店面违约金最高赔付标准,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
  
  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赔偿金。各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地予以裁减。当事人约定对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金进行清算的,违约方还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清偿债务。
  
  二、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 :
  
  承租方(下称乙方)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___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____平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房屋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 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甲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犯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半年 以上的。
  
  (2)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 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7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3、本合同到期续约的,需提前三个月通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店面违约金的最高赔付额都是没有什么固定的答案的,法律上所谓的30%这并不是违约金的法定参考比例,租客或是房东任何一方违约,这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都得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计算,特别是房东提前退租,那租客还可以计算可以预见的经营性损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拿家里人的钱算偷盗吗
      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有哪些法律后果?签订合同时最忌讳的就是合同不能正常的履行,因为一旦合同履行不能就会牵扯到诸多的法律赔偿。那么,合同履行不能......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酒驾中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所以如果遇到就会很严肃的惩处酒驾的人员。但是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会顶风作案,置生命安全于不顾,所以如......


·一、如何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
      一、如何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内容是什么?在公司的整个正常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纠纷问题,需要及时的去处理才能保障公司发展,公司法是我国专为管理公司设立......


·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
      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一、主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


·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的房屋用于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什么时候做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什么时候做?做辨认笔录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都是在侦查阶段做辨认笔录的,因为辨认的结果将作为证据材料使用。最高人民法院《......


·孩子三个月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三个月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归谁?孩子三个月哺乳期离婚抚养权如果没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应当归属于母亲这一方,之所以法律会做出这样的一种规定,还是......


·领取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