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未遂的罚金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罚金处罚原则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涉及到罚金的,可以免收,或最高收取既遂标准是百分之三十。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轻伤害案件、初次犯罪、过失犯罪、犯罪未遂的案件以及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的犯罪案件等,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双方自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切实履行,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二、如何认定犯罪未遂?1、判断是否“着手”实行犯罪。“着手”标志着犯罪预备阶段结束,行为进入犯罪实行阶段。犯罪尚没有着手实行就停止下来,那就不可能有犯罪未遂形态,只可能是犯罪预备或者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2、判断是否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形成区别于犯罪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从外国刑事立法看,关于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既遂形态区别的特征,主要有四种规定方式:(1)规定犯罪未遂是未完成犯罪;(2)规定犯罪未遂就是没有发生犯罪结果;(3)规定犯罪未遂就是犯罪行为未完成或者犯罪结果未发生;(4)规定犯罪未遂就是“不遂”或“未遂”。3、判断是否“意志以外的原因”。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意志以外的原因”应是指“足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具体说,“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为人犯罪意志和不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且必须是足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着手犯罪的过程中停止,构成犯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未遂的处理应当从轻,如果需要判处罚金的,标准不得高于既遂对应的百分之三十。这里需要注意,未遂和中止不同,对犯罪中止的处罚会更轻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
      关于自诉案件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什么不同告诉”是刑法上的概念,“自诉”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为实体法,一为程序法,两者具有本质的不同。1、从......


·聚众赌博金额上百万要被关多久?
      一、聚众赌博金额上百万要被关多久?具体要赌博罪情节而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


·城市中的城管能强拆违法建筑吗
      城管能强拆违法建筑吗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


·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
      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一、关于偷税漏税的解释是什么?(一)逃税漏税概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


·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
      鉴定意见属于证据种类中的哪一种在新修定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中,有一项是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往往被作为书证使用。那么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多少为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具体缴纳多少比较合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判断。需要考虑到的因素比较多。一般需要考虑两方面的......


·公民被人指证贩毒怎么办?
      公民被人指证贩毒怎么办?一、公民被人指证贩毒怎么办?应当对指证的情况进行辩护处理,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贩卖毒品的类型有:(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该怎么处理一、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天津违章停车被开罚单后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或者是带点的银行缴纳便可;如果是外地车辆,不......


·开庭认罪态度好可否判缓刑?
      发生诈骗案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收集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面就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审理的时......


·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 一、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
      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一、汇编作品属于作品著作权吗?1、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