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当出现犯罪中止要判多久?

当出现犯罪中止要判多久?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二、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无论是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将会给大众公民以及社会的公共治安和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司法机关都是会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立案调查,如果犯罪分子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中止了犯罪,在对其进行量刑和处罚时也是会酌情从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处罚规定
      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


·在我国入职方式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入职方式有哪些内容?1、社会招聘何谓社会招聘,社会招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往届的有工作经验的人群,基本上已经从事工作2年以上,比较关注的是......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
      夫妻婚前财产确认如何进行?夫妻婚前财产确认需要依照最新的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来进行一个合理的确认,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一、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否合法?公司辞退8年老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
      商标续展需要多久时间?一般十五天左右办理完毕,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


·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
      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一、诉讼时行使代位权的期限是多久?1、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非法集资罪判几年
      判几年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可参照以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
      国庆加班工资按最低工资算吗?国庆加班工资不是按最低工资来计算的。因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是指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费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了可以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后已经离职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因为做工伤鉴定时只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即可,除此之外还需要提......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
      医疗仲裁机制的特点有哪些?一、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