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一、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是多久?车辆出租人的单方解除权的行驶期限主要看合同中的约定,法律没有一般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院对一般性的解除权也如此掌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其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亦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该规则就是《保险法》关于保险人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怠于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比如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情形,可以在30天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30天后,当事人便不能再要求解除合同,必须继续履行合同。二、如何避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1、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租车过程中所要承担的风险。出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含有对车辆安全检查义务,发生事故均由租车人全额赔偿;租赁期间发生车辆事故,承租方应付停驶期间的租金、车辆加速折旧费、走合期费、误工费等。有的出租方没有这么多条款,承租人完全可以选一个小择风险较小的租赁公司租用汽车,尽可能租用带驾驶员的营运车辆。2、认真检查汽车车况。承租人在使用出租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特别是车子的发动机、油、水、电气、方向盘等主要部件;要求出租人提交车辆和车检年检手续,宁可高一点租金,也要保证车况安全。有50%以上的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中,特别是非营业性车辆,承租人往往在汽车行驶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相撞事故即发生熄火现象。如果汽车刚一驶出,发现车况有问题立即将车返还出租人,不要轻信出租人承诺,侥幸使用该车辆。3、对车辆的维修进行跟踪。车辆出现故障后,往往会进行大修理,承租人应当知道车辆的损害程度,造成车辆的维修部位究竟在哪,防止出租人借维修把不该修的修了,不该换的换了;维修的费用也要主动和修理厂洽谈,不要图省事,由出租人或修理人全包,因为汽车修理厂多数是私营小企业,出具的票据往往是不规范的,到时即使你认为修理费过高,也没有人证实,更换的部件是否合理也说不清。车子修好后,立即向出租人交车、试车,和修理厂做个手续,一次性了断。交换手续办妥后,再发生修理费用不用承担责任。4、注意搜集、保留好证据。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一式两份,承租人持有一份。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多数只有出租人持有合同。要注意接车和交车的时间应以分来计算,只有在这个时间后发生车辆故障产生的费用,承租人才承担责任;保管好车辆维修费票据;在异地发生故障,需要拆卸更换零部件,把原有的部件都应保存,以便更好地确认该部件是否属于事故引起,留下证据。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时因车辆维修费用发生争执,不接受或不交接车辆,这种行为对双方均不利,对出租人而言,从承租人向你交接车辆那一刻起,承租人不再承担租金;对承租人而言,车辆在手一天承担租金一天。其实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当然也涉及合作的具体事项,如果是保险合同的话,法律上规定的保险合同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就是30天。不过,无论是车辆出租还是房屋出租,一般只要承租人出现单方面违约行为的话,出租公司当即就会行使解除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
·法律上为什么批捕了就不允许取保了
法律上为什么批捕了就不允许取保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是在犯罪情节效轻、对社会再次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实施的,而需要逮捕的犯......
·非法同居违法吗,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
关于男女非法同居是否违法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其实要是男女双方感情到位了,又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那么最好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规定是什么?在生活中,进行拆迁一般都是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是城市的建设发展,也可以是为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不管怎......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一、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可以。任何审判程序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
·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是多久
一直以来,农村和城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就是不成正比的,想要让农村的土地资源也逐步的向资本市场发育,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也是一个必然的阶段。......
·不动产赠与合同效力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探讨
不动产赠与合同效力相关法律问题分析探讨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单方赠与书不代表合同成立合同行为都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
·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为了提高中国的国力,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加速国有企业的改制成了一大重点,在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来的工作人员也要重新确定一下工作的去留,更彻底的......
·法院受理要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受理要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
·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
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是根据个人情况来进行书写的,所以每份夫妻个人债务答辩状是不同的,但是您对答辩状的格式不了解,所以在这里......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应当一致,而有时,公司因为办公、成本、税收等原因,更换了实际经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