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

宣告无罪怎样计算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应当从入罪前进行计算,连续工龄,是依法能够连续计算之工龄,它包括本单位工龄以及依法可连续计算的以前在其他单位的工龄。工龄是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二、司法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这种情况按照一般工龄计算,如认定错误,可以申请重新计算。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大学期间和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工资,但是,在房改时算工龄。其他的,都没有什么政策。 :“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对于连续工龄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涉及到司法审理中的连续工具,一般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犯罪分子的法律适用出现错误的情况下,应当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际出资额小于享有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多少?
      实际出资额小于享有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多少?一、实际出资额小于享有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多少?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取消了出资额度的限......


·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异议审查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需要送达所有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


·一、交通事故主责打车费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主责打车费要赔偿吗?交通事故主责是需要赔偿打车费的,有关打车费是属于交通费的赔偿范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


·由于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员工合法吗
      由于疫情隔离公司开除员工合法吗员工由于疫情被隔离,公司开出员工是不合法的。人社部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在工作中出现工伤的情形在所难免,特别是高危行业,于是现在很多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可以使工人更加安心,万一发生意外可以报销一部......


·酒驾车辆肇事逃逸保险怎么赔?
      酒驾车辆肇事逃逸保险怎么赔?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


·判刑两年可以假释吗
      判刑两年,满足假释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假释。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一)法定的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


·诈骗罪数额巨大怎么判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个量刑内从轻、减轻处罚。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使用童工受伤应该如何处罚?
      非法使用童工受伤应该如何处罚?非法雇佣童工不属于合法劳动关系,发生事故也不构成合法工伤事故。可以走民事赔偿,到法院民事诉讼,人身伤害赔偿。不......


·商标图形颜色不一样是否侵权
      商标图形颜色不一样是否侵权标准是易于混淆,只颜色不一样,肯定容易混淆,商标侵权可以认定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