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到总公司备案合法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未到总公司备案合法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原因在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必须向总公司备案后才可以生效,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分公司在签订合同后,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等,对方公司是无法要求判罚的,但如果总公司进行了授权,那么在出现相关情况后,由总公司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什么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什么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是可以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涉及到的都是形象,市政工程的好坏直接和老百姓的生活有关,比如道路好坏决定了老百姓出行的方便成都,市政工......


·闯红灯怎么处罚2023?
      闯红灯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若是对责任产生争执,常常会拨打1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当事人若是对责任产生争执,常常会拨打122报警等待交警处理,进行责任划分。交警出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监控录......


·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律己,那么首先就需要我们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一定认识,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引起了很大关注,其中修改了很......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
      北京结婚登记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


·聚众斗殴中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聚众斗殴中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聚众斗殴这种性质比较恶劣的案件当中,确实也发生过聚众斗殴当中的其中有一方停止了这种行为,并且有一部分是建立在......


·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一、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如何争取?可以向经诉讼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在离婚案件中要想争取到抚养权的证据是相当重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