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

关税的追征期是多长时间?关税的追征期是20年。现在的税收法律规定有了一些变化。如减轻纳税人负担方面,对于偷税、抗税、骗税等,其法律追诉年限有望限定在20年。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但,“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即偷、抗、骗税的,其法律追征期没有任何限制。另外,“申报确认”为修正案中新加入的一道税收征管流程。熊伟表示,这跟目前税收征管流程中的“纳税评估”比较类似。因为纳税评估,很多内容属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而“申报确认”是纳税人“纳税申报”后一个正常的程序,即当纳税人递交相关材料后,税务机关需要告知纳税人,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争议也仍然存在。如业内争论多年的现行征管法中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只有先纳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者,才能向法院起诉。二、偷缴关税的法律规定。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漏税:只有因为税务机关的过失而使纳税人少缴税款才叫漏税。税务机关3年内可以追征;特殊情况追征期可延长到10年。《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罪是偷税情节严重的行为。据刑法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的,依照偷税罪处罚。偷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含自然人和单位。偷税情节严重是指:其一,偷税数额较大,即偷税的数额占应缴税数额的10%以上且超过一万元。在计算偷税数额时,应注意对行为人未经处理的偷税行为,要累计计算其偷税额。其二曾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这说明行为人明知故犯,主观恶意较大。偷税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偷税罪和一般偷税行为的关键。法律当中规定公民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收为的事,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从而能够进行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当然如果存在着偷税纳税的行为,那么就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而且需要进行追加征收,时间的话是2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有价证券包括类型(一)按证券发行主体分类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
      犯罪既遂的标准只能是实际标准吗?犯罪既遂的标准并不是只能为实际标准,也可以是形式标准。具体的标准如下:1、犯罪既遂的形式标准行为完全实现分则某......


·青岛离婚诉讼注意事项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日常的婚姻关系当中,总是避免不了有一些磕磕绊绊。双方能够克服在婚姻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夫妻双......


·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罪犯判处死刑。当然死刑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时罪犯最终可能还死......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失联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失联了怎么办?1、欠钱不还没有借条失联了此时维权的最好办法就是起诉,但是必须要提供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林地可以继承吗?1、关于林地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继承法》第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因此,被继承......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根据不同的情形,公司注销后有以下几种债务清偿方式:(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
      关于加班,有的情况下是由单位安排加班的,而有时候也是因为员工自己工作忙不完,而自愿自主的留下来加班,我们称之为自愿加班。那么员工自愿加班的情......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


·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开庭后最多多长时间下判决书法律上未作规定,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