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没有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不过建议职工还是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比较好,到时候职工自己保留一份就可以当做证据了。二、辞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因此,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在通过法定程序来解除职工与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时考虑到实际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过哪一种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前提条件就是职工和单位谁是行为主体。2、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职和辞退虽然都是中性行为,没有惩处方的含义,但辞职和辞退能够成立所依据的事由在性质上有明显的不同。以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辞退成立的法定事由,绝大部分是属于职工本人有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辞职却不是这样。所以,人们、社会和单位以辞职人员和辞退人员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往往认为被辞退是不光彩的。3、辞职和辞退的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而辞退单位无需向任何人提出申请。根据现行文件中对相关程序的规定,如果单位及有关机构有意拖延,因职工辞职而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可距职工最初提出辞职申请六个月之久。而因辞退发生争议的时间,最长也只能是在单位向被辞退职工签发“辞退证明书” 后15日之内。实际情况中,有极少数单位或办事人员就是利用这种程序上的不同来达到不正当的目的,阻挠职工的合理辞职。综上所述,员工入职后会有一个试用期,通常是一到三个月,在这个期间如果想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提前三天告知。试用期也属于正常合同期限内,如果员工被证实不合格,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的时候,应当结清工资,不得拖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外公外婆有小孩探视权吗
      虽然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后,只有一方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但就司法实践来说,离婚后,为了避免与对方有过多的接触,一般而言,一方拥有孩......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每每都会令人扼腕叹息,生命的逝去不但给受害人的家庭也给社会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各地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一、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车多久能提?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车多久能提?交通事故有人伤车30天的时间能提,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交警现场调查......


·危险驾驶罪共犯认定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


·书籍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书籍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书籍出版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出版合同一般3年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一般也就是合同的履行期,在合同有效期内......


·一、国内富豪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国内富豪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


·民法总则顺序监护人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顺序监护人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多数是针对百姓所制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文整理了民法中关于监护人顺序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学习......


·一、交通事故后形成血栓谁的责任?
      一、交通事故后形成血栓谁的责任?首先确认患者脑血栓产生的原因。若因交通事故导致,那么事故各方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若因医疗事故导致......


·丢失对方欠款凭据如何讨债
      在许多情况下,债务人拖着各种借口,并不是说没有钱可以避免它。但是,如果债权人长期没有收回债务,由于诉讼时效,债权人的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这里......


·加油站转让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加油站转让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些合同的签订会有一个代理人,在和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叫的居间合同。那么,居间合同有时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失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