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我国的法律制度和规范越来越完善,对于民事诉讼争议地也有了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争议地关于合同履行地的司法解......


·企业税务自查后还会稽查吗
      会。不正常的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因此一定要引起注意。在如今税务稽查力度如此严厉的情况下,企业一定要做好自查,企业税务自查后,......


·15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15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一、15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15万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律师收费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耗费的工......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限期合同与有期限合同有什么区别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之为有期限合同与无限期......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老板出于经营的考虑可能会做出搬走的决定,尤其是近年来各地政府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就会让一些污染性的企业远离人口集中的城镇......


·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
      一、强奸未遂能辩护成猥亵妇女吗可以的,在律师的努力下,最终定性为较轻罪名,即强制猥亵妇女罪。先说明所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其次,指出被告人的行......


·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什么?
      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什么?车祸误工赔偿80一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劳动者的工资在......


·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说非常重要。双方通过离婚协议将房产分给一方......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适用什么范围
      我们都知道为用人单位工作最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证双方的利益。那么有的时候也会有劳动者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个时候你们是否知道不签......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与一手房交易相比,二手房交易时很多方面需要评估,最常见是在二手房按揭贷款时要经过银行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后方能取得。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土地使用证都是由户主持有并因此而享有特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但是当户主去世之后产生的民法典律关系中也会将土地使用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