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因拆迁造成额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赔偿?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 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 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当然,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不同,但总的原则是房屋有证,在房屋征收前一直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对于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有些地方政府也予以承认,并给予相应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规定,涉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一个统一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各个省市也都根据地方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 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式是在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基础上,再乘以一定比例来计算停产停业损失。比如上海市就规定,因征收非居住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10%确定。内蒙古规定,停产停业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三。
  
    2. 按照房屋面积计算停产停业损失。
  
    比如在北京,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 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这种计算方法是以利润额、营业额为基础,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额的。比如在深圳就规定,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6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6个月的补偿。
  
    4. 以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如河北省就规定,应当根据纳税情况、经营规模、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5. 协商选择与评估机构确定。
  
    有的地方直接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在几种方式中选择其一来确定停产停业损失,协商不成的,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比如在山西就有规定,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确定补偿金额:
  
    (1)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2)按被征收人上一年度纳税的税后月平均净利润计算;
  
    (3)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当然,也有地方直接规定按照评估结果来确定补偿金额。
  
    所在地没有停产停业损失具体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以参看以上补偿方式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评估并计算各个不同的方式所能获得的收益,同时注意己方所要耗费的相关成本,尽量降低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实践中,对于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时候,原则上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
      起诉解除合同范本一、起诉解除合同范本原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被告:xxxx有限公司,......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决离婚
      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贴封条,人民法院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二、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
      合同违约金里如何计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终止保存两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中......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
      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一、犯罪分子两罪并罚可否判缓刑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在现实中是最容易发生也是让老百姓最常见的损失前提,那么,在法律规定中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对于侵权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就应该看他们是否有......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
      教育局可以私闯民宅吗?教育局不可以私闯民宅,任何人在没有得到住宅所有人的允许下都不得私闯民宅,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当然......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都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13种行为都有哪些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哪些人可以申请?社会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或者有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