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欺诈行为有哪些?

欺诈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欺诈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二、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如何判断
  
  对于一般商品而言,判断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看其是否符合以下几点:
  
  1、行为的手段
  
  对欺诈购房者行为的认定,应当采用客观方法,即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时所采用的手段来加以判断,并列举了一些典型的欺诈行为,如以次充好的商品等。
  
  2、行为的后果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实施这种制裁的充分、必要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概要求有实际的损失或损害发生。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3、行为的主观方面
  
  欺诈,是指掩盖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的行为,但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规定了五种情况下经营者“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例外情况。
  
  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在消费环节,经常出现欺诈行为,而这些行为无疑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在消费的时候一定要十分注意,避免落入对方的陷阱之中,从而造成自身的损害。当然,一旦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的,也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权,降低自身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包括福建在内的所有土地都是依法分配给公民使用才体现出资源的真正有效性,但是如果在公民正常使用的时候出于公......


·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领取补助金?
      工伤鉴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鉴定需要一系列的办理程序,那么工伤鉴定单去哪里拿呢?对于劳动者都希望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工伤鉴定是十......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
      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一、瞒报疫情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个人状态史瞒报,自己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症状,且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并未如......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离婚房子分给谁?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都会因为房子的分割产生争议,毕竟现在我国的房价普遍上涨的都很厉害,有的人情愿不要其他的钱也要为自己争取到房子。那通常......


·假释出来派出所要不要去报到
      不需要去派出所报到,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
      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解聘怎么办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所有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工资未满半年的可以要求半个月的工资作为......


·转让2023年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流程?
      在我国,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要素,他的价值当然是不言而喻的,而转让土地使用权也是一个十分......


·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
      一、没有工作还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


·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小股东提出减资退股需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公司减资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