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店面租赁未约定违约责任应该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

店面租赁未约定违约责任应该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双方在签订合同约定上是违约的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如果双方可以私下协商好,那么违约的一方也是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只要对方愿意,因为法律是不会干涉个人的想法。所以在违约的时候,一定要跟对方好好说说,这样可以少花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在患上职业病或者遭受工伤的时候,职工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确定了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要求所在用人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那到底这个劳动能力......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
      股权转让未付钱合伙关系是否成立?下面就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为您讲解合伙关系的成立时间。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政府联系信息公开条例适用的主体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政府的一些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方面可以增加相应的透明度,另外一方面有利于普通老百姓参与到,相关的事务当中,当然......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有人伤多久出责任认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


·刑事诉讼法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法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1、已......


·杀人然后自首会被判多少年?
      杀人然后自首会被判多少年?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首可从轻处罚,一般可保住命。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注意这里用的是......


·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发生很多的意外,对人身造成伤害,所以很多人会购买相关的保险,以保证在受到人身伤害是能够获得赔偿。那么,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都......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包括哪些?
      在现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比较规模大的公司,对于这些公司来说,是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的,比如说存在着刑事方面的责任以及民事方面......


·三根肋骨骨折误工费几个月
      三根肋骨骨折误工费几个月一、三根肋骨骨折误工费几个月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分类包括哪些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