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一、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什么确定的?店面违约要赔多少钱是根据当初签署的租赁合同确定的,门面合同的毁约虽然给当事人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但是在民法上,它也是属于一个普通的租赁合同,并不因为他是门面租赁合同而有任何的特殊之处,所以体的赔偿标准也是按照民法当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赔偿方式来进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话,那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话,那就要赔偿损失。二、门面合同毁约怎么赔偿(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1.民法上所讲的违约责任不同于刑法上面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等这样剥夺人的自由权,而是以继续履行合同是合同能够圆满成功这样一个标准来进行的。最简单的方式是当事人应当在对方提出控告了之后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采取补救措施,让这个合同能够造成的不良后果达到最小。2.这种违约责任应当在此次事件造成的影响还不算太大,并且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如果对于门面合同悔约提出的控告可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就可以继续履行,如果不可以履行的情况下,例如当事人已经把门面合同出卖给了另一个人,此时租赁合同就不可以继续履行了,那么就应当用其他的赔偿方式。(二)要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1.在第一种情况的惩罚之下,如果没有办法使合同继续履行的话,那么合同就可以不履行了。此时违约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补偿一定的金钱。2.具体赔偿金钱的事我可以看双方合同当中对于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当中如果已经明确协商了的,出现这种情况之后违约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补偿多少金钱的话,那么只要按照双方约定来就可以了。由于这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必须要尊重意思自治这样一个原则。3.当然,如果约定的金额小于实际损失的话,可以适当的提高,如果高于实际损失的话,可以适当的降低。这些都可以用双方协商来决定。如果双方签立了一个门面合同的话,那么一方违约之后,另一方应当受到怎样的赔偿,再能挽回损失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能的话,就只能对自己的损失有金钱上的赔偿了,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主,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提起诉讼。店面租赁合同在签署之后,任何一方不管是采取任何理由想要违约,此时都需要按照当初签署的违约合同一般,先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一般来说,只要在店面租赁之前,双方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是太大,那么就可以是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律在不打断的完善,并且在几......


·在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多久结案
      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依据都是一致的,不区分双方是什么户口,有区别的地方只是所要分割的财产的类别,只是农村离婚时要特别注意......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
      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一、应该去哪里提起民事诉讼1、去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记,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条件是什么?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商标无效宣告时间需要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时间需要多久?商标无效宣告时间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开庭?
      公民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是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可是,很多人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新婚姻法非法......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措施中的保证措施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不仅涉及到某企业单位的盈利,也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采取了......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我国《刑法》对刑事犯罪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


·我国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哪些?
      懒惰贪婪的人往往爱走捷径,为了快速获得钱财,非法集资成为这些人的常用手段。但是总会有一些对法律规定不太明白的人为此当了挡箭牌,都知道非法集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