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代书遗嘱打印件的效力有吗?

一、代书遗嘱打印件的效力有吗?依据《继承法》规定,遗嘱自书的应当全部亲笔手写,代书遗嘱没有要求必须亲笔书写,可以打印,但代书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综合上面所说的,代书遗嘱是由他人来进行写的,而且我国也是专门规定了条款,不管是打印的还是手写的只要按流程走,这份遗嘱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代书的遗嘱一般要比自书遗嘱的风险高一些,条款多一些,不过只要合法就是有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纠纷如何用仲裁、诉讼处理?
      一般地说,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在于仲裁庭常常包括房产行业的知名专家,他们更了解该行业的各种习惯,甚至可能相当深入地了解纠纷的技术经济细节,其缺......


·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十六条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故而一般职员都会处于微利减轻在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的考量,会购买保险。为了防止保险公司为......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哪立?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在可以在公证机构来进行订立。具体的公证的方式和程序如下所述。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


·关于违约金定金主张返还吗?
      关于违约金定金主张返还吗?如果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定金是不能主张返还的。根据《民法典》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无效?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无效?一、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


·离婚官司是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
      离婚官司是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尤其是在这个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社会。对于离婚,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没有财产纠纷直接离婚,那就省了......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
      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一、个人婚前财产遗嘱继承可以吗?个人婚前财产是可以遗嘱继承处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西安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近年来各地区都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西安也是不例外。对于......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当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赔偿,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是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的。其中一级是很严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