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用益物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用益物权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般是不适用的,但是如果出租人就相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可以协商后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
  
  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
  
  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
  
  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
  
  是否可以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应当根据租赁物的实际属性和相关状态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不可以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


·分居六个月以上是否会自动离婚
      分居六个月以上也不能自动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跨国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
      跨国并购法律风险有哪些?一、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


·法定签订与签定的区别之处有哪些?
      "订"和"定"只能说从许多人的使用习惯上来说,很多地方通用,但从法律角度严谨来说,应该用“签订”合同,而根本就没有“签定”这个词,最多只能将两个......


·已变更的房产夫妻离婚还能要求分割吗
      对于已变更的房产,意味着可能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已经没有对房产拥有所有权了,此时可能是将房产过户给了他人,同时也有可能是过户到了一方名下。......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一、著作权中哪些权利可以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中可以转让的权利有以下: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夫妻共有财产自书遗嘱不需要公证,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


·在法庭如何进行自我辩护
      在法庭如何进行自我辩护?在法庭上,主要可从经下几个方面来给自己辩护:1、是否构成犯罪。2、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3、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


·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