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 您是否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呢,由于生活中的一些纠纷无法处理,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并规定了开庭日期,可是开庭当天当事人有事不能出席。这时候,您应该很想知道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又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区别
  
  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这里的意思简而言之就是:因为发生了某些使诉讼无法进行的事项,所以诉讼过程要暂时停止一下,待到该事项经过,诉讼重新进行。这里需要注意:诉讼终止事项只是对诉讼进程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不能达到终止诉讼的程度。
  
  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第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如果继承人准备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继续进行;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终结)
  
  第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第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第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第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理完结的;
  
  第六,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导致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或者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
  
  第七,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者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这里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
  
  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第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第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第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现在您都清楚了吧,能够申请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情形共为为四类,分别是当事人及其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席的、当事人提出回避、需要通知新的正人、其它情形。另外,您需要注意的就是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是存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诉讼中止可以发生在整个诉讼过程,而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
      一、关于诈骗罪报案程序是什么?应当及时向当地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报案,或登陆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举报网站举报,也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1、报案......


·公职人员醉驾被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被开除公职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


·如果坐牢了出来还要不要赔钱
      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坐牢后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坐牢并不影响受害人主张赔偿。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
      第一监护人的认定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


·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是共犯吗
      一、一般情况下重婚罪是共犯吗?如果对方知道属于共同犯罪,如果对方不知就是个人犯罪。重婚的表现形式:(一)已经与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


·最新刑法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股东可以单方面退出要出钱吗
      不能。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单方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依据......


·自己上班时候眼睛进异物算不算工伤
      一,自己上班时候眼睛进异物算不算工伤你这个算是工伤。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


·国家赔偿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受到国家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遭受到损害或者伤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来,并且要在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