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提交吗

续展和转让可以同时提交吗商标续展和转让可以一起进行。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和商标续展是可以同时进行。只要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即可~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商标转让所需资料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2、商标注册证书、商标续展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商标许可备案证明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3、转让协议原件一份。商标转让申请进展流程1、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局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2、提交申请后6到8个月左右,商标局批准转让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转让注册证明》,此证明与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3、同时,可以在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到更新后的权利人信息。商标续展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商标证书复印件2、商标续展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及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申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申请人为主体资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申请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综上所述,商标在续展期间发生转让时可以同时进行的,续展可以通过个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专业的代理机构去办理续展,续展手续的办理申请需要在宽展期结束前办理完毕,否则就会被注销该商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酒后寻衅滋事动手打人被反伤如何处理?
      酒后寻衅滋事动手打人被反伤如何处理?双方均构成违法。1、对方属于寻衅滋事,从你的表述中看来应当是违反治安管理范畴!如经由公安机关处理,是不可以调......


·如果被查到醉驾还能考b2吗
      如果被查到醉驾还能考b2吗取决于你是否之前拥有驾驶证,如果有的话是可以在10年后考取,没有的话则终身不能考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和构成犯罪的,即使......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


·离婚财产少分与不分的要件是什么
      离婚财产少分与不分的要件是什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


·故意伤害的年龄标准是几岁?
      根据《刑法》中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承担年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况:1、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犯故意伤害罪,但未致人重伤或死亡......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使用专利的许可。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无需......


·遗嘱可以代写吗?
      遗嘱可以代写吗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民法典......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
      劳动仲裁代理有什么内容关于劳动仲裁代理问题,目前国内对劳动仲裁代理人还未作严格要求,致使一些毫不懂法的人也来滥竽充数。值得下欣慰的是,广东......


·离婚必须付抚养费吗,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正好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那这意味着离婚......


·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哪些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误工费护理费谁赔偿?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取决于护理依赖,误工费在工伤中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市内住院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