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被查封的房屋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被查封的房屋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法律设立这一制度的本意旨在通过维持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来保障承租人对房屋继续使用的权利。其构成要件通常被认为应当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房屋的所有人或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将房屋转让给买受人;房屋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即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出租行为之后。从租赁行为的效力分析,其生效的前提之一应当是房屋应当交付给承租人居住使用。三、买卖不破租赁下新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租客存在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擅自转租等行为,严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那么新房东可依照租赁合同(如果约定了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话)或者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让租客腾出房屋。所以,承租人与房东应提前协商好一旦房屋出现买卖应如何处理租赁关系,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赔偿等;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也应该了解清楚房屋目前的租赁情况等信息,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综上所述,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冻结,这样就不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法院查封后,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另外,房屋存在抵押的,也不能用这个原则。作为租客,如果不了解房屋实际情况就租赁的,之后被迫解除合同也应该自己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自认原则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民事诉讼自认原则效力体现哪些方面?自认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自认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于作出自认的当事人而言,需要承担因承认于已不利事实......


·法院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合同无效?
      一、法院怎样认定集资诈骗主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


·事业单位没签合同能辞职吗
      可以,劳动者辞职与用人单位之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根......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佳木斯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约定利息与实际利息严重不符。因为在贷款前你已经把合同签了,但是贷款后才发现实际利息要比约定利息高太多。2、办理抵押......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在哪办?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在哪办?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
      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一、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吗未做工伤鉴定可以办离职,员工辞职是根据员工本人意愿进行执行的,所以是可以辞职的。但......


·抵押物的价值不足清偿债权额时怎么办
      抵押是债务人(抵押人)向债权人(抵押权人)转让以保证债务履行的担保。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登记无形财产,如土地权利、政府债券、人寿保险等。在一些......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
      治安处罚如何调查证据?一、治安处罚的概念治安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充小孩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充小孩抚养权吗?一、离婚协议书可以补充小孩抚养权吗?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


·与网络诈骗有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尽管国家和平时的银行机构已经不止一次的向民众宣传过,正规的银行机构和国家有关部门从来都不会通过手机短信要求民众操作转账等这些业务的,可很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