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合同签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辞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任何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辞职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办理的时候也要慎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在确认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会出示离职的证明,从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院管辖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院管辖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被人起诉的应当搜集证据
被人起诉的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
·招商入园流程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招商入园流程合同管理制度是怎样的?一、招商入园流程1、项目洽谈。招商局牵头,发改、工商、国土、建设、国税、地税、供电公司及引资单位等组建项目......
·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
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执业医师法对非法行医的处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
公司股权纠纷案请律师怎么收费的?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是怎样的?对于一个建筑项目来说,工程质量如果不过关后续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如发生质量事故等等。所以在前期,无论是施工方的......
·郑州市五龙口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怎样?
肯定会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安置房和商品房,甚至还有经济房,这些房种就像是他的名字一样,他们之间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安置房,就是用来安置居民的,安置......
·单位受贿数额不满是怎么规定的?
您都知道目前我国正在加大力度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虽然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受贿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现了,如果构成了犯罪就会被查处,单位也是可以构成受......
·剖腹产风险承担有哪些?
生孩子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是一个最伟大也是最疼痛的事情,生孩子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意外,特别是剖腹产带来的风险要比顺产大得多,因此剖产也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