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吗?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备案了房东还能卖房,只要具备以下两种情形之一就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1、经过登记的租赁合同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2、租赁合同虽然未经过登记,但该合同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条款并且该条款的内容已由出租人(租赁物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以,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房东的,如果说在出租的过程中,房东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的话,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在更换的产权人之后,自己的租房合同一般来说不会发生改变,原本的出租时间和租金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只是说房东的名字需要改变一下。二、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审判实践中,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主体变更的时间点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该时间点为房屋权利变更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3、移转于买受人的权利。转移权利的范围为租金请求权;承租人提供的担保,如定金、抵押金、保证金等;合同终止权。但出租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出租人地位的移转而受影响,独立存在。4、移转于受让人的义务。租赁物继续由承租人使用收益,买受人负有使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租赁人的权益,对于任何被租赁的房屋,若是在租赁合同签署之后,还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那么之后房东若是想要件该房屋售卖出去,就必须要告知承租人,若是承租人没有购买房屋的想法,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的权益会受到买卖不破租赁规定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后死亡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职工退休后后死亡的待遇是什么?工伤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待遇是: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


·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
      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一、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
      破产清算股权转让可以吗?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享有同其持有的股票数量比例相当的权益及其责任,这部分权益和责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股权。依照法律相......


·云南贩毒2023抓的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云南贩毒抓的人需要承担的法律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酒驾保释出国受到影响吗?
      一、酒驾保释出国受到影响吗?酒驾保释出国是受到影响的,保释期间一般是不能出国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


·国土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国土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设立的国土资源部,其实就是对生活当中的各类自然资源进行综合性的管理和分配的,就包......


·赠送装修的质量差,可以主张违约吗?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


·集资诈骗15万元怎么判刑
      集资诈骗已经坑害了很多人,遭受集资诈骗15万元损失的也是大有人在,您对于集资诈骗行为是深恶痛绝的,都希望法律能够严惩这群集资诈骗犯罪分子,集资......


·离婚过错财产小孩可以要吗?
      离婚过错财产小孩可以要吗?可以要;离婚时是过错方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容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负责人员、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