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的给付种类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三)、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就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具体的标准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抚养费的多少也就决定着孩子的生活质量,所以,在自己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可以让孩子的生活条件好一些,这也是做父母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车祸申请误工费报告证据需要哪些?
      一、车祸申请误工费报告证据需要哪些?根据要求,车祸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交证明自己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提供收入证明,......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怎么救济
      劳动关系纠纷是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纠纷情况,常见的有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不按时发工资、无正当理由被解雇等情况。那么,劳动者在发生相应......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
      零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一般涉及政府或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合同签订过程比较复杂,但是一旦双方签订合同工程项目期限就比较长久,就不会......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
      长沙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需要什么资料?房屋他项权利证是表示房屋贷款人和银行同时对贷款房屋有各自的权利,其中贷款人不能对该房屋实施买卖等违规行为......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
      抚养费要支付多久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


·一、离婚后没有抚养能力小孩会判给自己吗?
      一、离婚后没有抚养能力小孩会判给自己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


·对于酒驾,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广大司机朋友都会不以为然。但
      对于酒驾,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广大司机朋友都会不以为然。但是,在国家实行了醉驾入刑及加大酒驾处罚力度后,人们都重视了起来。那么,我国法律规......


·哪些民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


·触犯诈骗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机动车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机动车,而每一位购买了机动车的车主都会购买交通强制责任险,但并不是所有人对交通强制责任险都有足够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