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罪预备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能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一般会免于刑事处罚;故意犯罪,应负刑事责任。3、阶段不同犯罪预备属于前期准备阶段,犯罪中止还没有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因为特殊原因没有达成预期后果,故意犯罪是以完成犯罪。二、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都是犯罪过程中相关犯罪形态,但法律上对每一种犯罪形态的适用情况都是不同的,最后的量刑处罚也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现如今,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很多地区的住房、社区的基本设施等明显不足,因此就会有比较多的建筑工程需要完成......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一、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承租人提前解约合同是否合法?
      承租人提前解约合同是否合法?承租人提前解约合同在存在着约定或者是不可抗力的原因情况之下是合法行为。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纠纷赔偿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


·广东工伤认定要多久时间?
      广东省小工厂非常多,一些工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职工受伤的事情。工厂不处理的话,工人可以委托家人向劳动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对于职工......


·法院判无效婚姻民政还有记录吗?
      法院判无效婚姻民政还有记录吗?不会有记录,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


·非法拘禁不批捕法律意见书需要注意哪些
      一、非法拘禁不批捕法律意见书需要写明什么非法拘禁不批捕法律意见书需要注意的是意见书要写明非法拘禁持续时间,并且非法拘禁他人,不能实施捆绑、......


·强迫卖血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


·请问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
      请问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有关十二的孩子有权选择监护人吗这个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回答,年满十周岁......


·事业单位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福利待遇比较好,一些大学生在毕业后,想办法到事业单位工作。在很多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公立医院、公立图书馆等,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以维护......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


·职工在空白协议书签字有效吗
      职工在空白协议书签字有效吗一、职工在空白协议书签字有效吗?空白合同条款有与现行法律违背肯定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