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试用期离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果没提前,则不仅仅是工资会多算几天的问题,而是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职员在入职之后,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是不能随时离职的,对于那些与用人单位签署了使用期合同的职员,若是想要离职,就必须要将自己离职的想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且需要在离职请求被批准之后,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写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了五种,但不管是哪种形式下的遗嘱,若不满足规定的条件,即使遗嘱内容再完美,最终也是不会得到执行的,因为遗嘱不......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很了解精神障碍具体指什么内容,但是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总是隐匿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会抚养费是一个人交还是两个人都要交?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环境下,跟着计划生育诞生的还有一系列的社会制度,目的是辅助计划生育的顺利实施。为了避免人们早生,超生,国家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


·处理民事纠纷,都会遇到时效的问题,因为在时效内是解决问题的最
      处理民事纠纷,都会遇到时效的问题,因为在时效内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期,过了时效期解决问题就会变的非常复杂,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时效有多久?对于这个问......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手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生活工作中,我们的人身是很容易受到损害的,尤其是那一双手。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手指作出......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又一次毕业季结束,大波毕业生强势来袭,租房大军也势不可挡。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才发现不合适,那么还能取消吗?接下来,为......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大家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产权属于每个公民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由于您在生活当中购买房子时所使用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国法院近年来接到越来越多的关于房......


·行政拘留最长多少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多少时间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
      适用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0,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各级别定级原则分别是:......


·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正
      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正是由于经济的发展,致使了建设工程的发展,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