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

房东提前收回店面违约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针对租房,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由于各种原因要收回房子,这个时候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房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不履行租房合同,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也可要求支付解除租赁合同的损失。房东既不履行租赁合同也不承担违约赔偿,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租赁所在地提起法院诉讼。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针对租房合同,如果有违约金的明确规定,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金额来赔偿,如果没有明确租房违约金的金额,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对于房东违约,国家是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的,一般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的。针对购买二手房,如果房东违约了,可以要求房东退款并赔偿违约金。购房合同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达成的协议,一般包括土地使用情况、商品房的相关状况、房价、付款约定、交付约定、质量标准保修责任、产权登记、购买方使用权、认定的仲裁机构及违约赔偿责任等。房东出现违约,可以根据情况要求其支付损失赔偿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在房屋租赁之中,只要是双方签署了合同,双方都必须要遵守合同进行办事。如果房东需要收回房屋的话,房客没有明显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内容,那么房东就只能向房客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有双方进行商议但是不能超过损失的30%。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承认出轨财产怎么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承认出轨财产怎么分割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公证是什么?
      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公证是什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一、离婚协议经济赔偿条款可以反悔吗?1、不可以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


·刑事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不仅有辩护,也是有可能出现代理的情况,而一般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


·路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城镇路灯为政府的节能工程就做出了很大贡献的,现在我国在路灯方面的建设已经由城市逐步开展到农村。这些路灯不仅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照明的功能,在美......


·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么?
      一般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并不能算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人认为,在试用期内的一般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到底试用期要签......


·判了实刑上诉能缓刑吗
      能够,只要符合假释条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主体的内容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规,在民事主体之......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


·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可以,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1、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