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向谁付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向谁付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经他字第8号复函明确指出,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先发生房屋租赁的事实,而在此之后才发生房屋买卖的交易。但是即使之后房东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也不会对原来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造成影响。但此时买受人可能会以自己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进行抗辩,但出于对承租人的保护,此时才会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之前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房协议也会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诉讼时效中断期限是多久?
      诉讼时效中断期限是多久?诉讼时效中断的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不能把委托合同与代理相混淆,否则不利于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什么(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


·我国的法律规定多少金额构成偷窃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构成盗窃罪。因各地经济状况不同,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也不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请问送外卖是劳动关系吗?
      随着如今互联网的发展,各种外卖APP不断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赚钱快”“工资高”这些标签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当起了“外卖小哥”。然而,我们也经常看到一......


·报检批捕时间指的是什么
      一、报检批捕时间指的是什么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公安局会报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然后由检察院决定批捕时间。诉讼程序应当各自进行。刑诉法第一百四......


·集资诈骗报案不受理怎么办,集资诈骗立案标准
      集资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企业的成立和运营过程中大多数都会采用集资的方式来获取资金,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集资进行诈骗活动,在获得钱款之后捐......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


·自己去办商标续展要钱吗?
      自己去办商标续展要钱吗?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


·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网络赌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一般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非法集资能抓到犯罪行为人吗?
      公民、法人单位在发现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的侵害时,一般都会通过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的请求,只要满足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即开始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